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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印发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30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交执法发[2023]13

    

  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印发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现将《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4月26日 

    

  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监管,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并按市局要求,从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非法客运经营者,切实优化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为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长:王卓斌 

  常务副组长:于   

      长:郑晓勇  董晋骞 

  第一组:东北片区 

  责任科室执法一中队 

  责任人:宋伟民 

    员:李贵文、李文杰、杜智亮、  冬、  、王咏梅 

  第二组:东南片区 

  责任科室执法二中队 

  责任人:赵凯华 

    员:卢晓峰、李庆华、陈伯坚、刘子钰、薄继忠、  

  周鸿丽 

  第三组:西南片区 

  责任科室执法三中队 

  责任人:王宝文 

    员:     顾冬冬、闫泽琴、 

  李香梅、刘邦晋 

  第四组:西北片区 

  责任科室执法四中队 

  责任人: 郭晓林 

    员:王志军、刘诗杨、袁慧军、张慧林、范潇玲 

  三、重点任务 

  (一)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 

  2.严厉打击利用 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行为; 

  3.严厉打击在旅游景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学校、商超、居民小区等客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 

  4、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加强频繁跨区域出行的大中型客车、7至9座乘用车排查,充实重点通道、高速公路入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执法力量,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脱离动态监控运营、违规异地运营、客运车辆违规揽客甩客倒客、客运包车未经备案擅自运行违规行为,对非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精准打击,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2.严厉打击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行为; 

  3.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线下”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打击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绕道、议价、恶意拼客、不使用计价器、接受电召任务后不履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推进监管数据共享共用共治 

  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2〕110号部署),主动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共用,为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推动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实现车辆营运资质、重点营运车辆行驶轨迹、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通行收费站记录等相关数据共享共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查清本辖区范围内非法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活动时间、地点、规律等信息,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班线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5月26日)。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选取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行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7日至6月20日)。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非法营运作为落实突出问题整改、服务群众出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稳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用好现代化的取证设备、科学有效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利益影响,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三)创新方式,联合执法。要继续按照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忻交发〔2022〕54号)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精准打击。对属于单独实施的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对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要积极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抄告、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制度,着力推动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要主动听取所负责片区道路运输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诉求,化解突出矛盾。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执法中队要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事迹、先进典型。于6月21日前报送附件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并报送执法队办公室。 

    

  附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