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7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办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框架
《通知》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认真组织《办法》的学习宣传。
第三部分: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
二、重点事项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