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设计规范》解读

  时间:2020-08-19        大    中    小      来源:公路局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设计规范》 (JTG/T 3383-01—2020)(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理解《规范》内容,做好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情况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通信和电力管道工程在设计和施工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往管道的设计工作主要依照和借鉴《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开展的。但是由于气候及地形地貌差异,以及公路工程中又存在着诸多复杂构造物和特殊情况,比如桥梁、隧道、桥隧连接处、涵洞、中分带开口、填挖方等,公路管道工程需要针对性地做出相应的预埋及敷设处理。为统一公路管道设计的原则、方法和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与作用

  《规范》以指导和规范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设计为目标,内容涵盖了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常用材料、容量设计、管道敷设要求、构造物设计、预留预埋设计和改(扩)建管道设计等方面。《规范》考虑与《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等的衔接,积极吸收近年来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中的工程实践经验,具有结合行业紧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强的特点。

  三、《规范》主要内容

  (一)提出了公路管道容量选择原则。结合全国代表省份通信管道的容量设置规模、存在问题、租用情况等调研结果,以国家高速、省级高速、环城高速和跨海通道等四种工程类别作为主线通信管道容量下限的选择依据。同时,《规范》给出了分歧管道的容量选择表,包括设备处、远期预留、服务区处、隧道洞口处和收费站场区等位置,解决了目前通信管道容量设计时采用经验法而带来的随意性问题。

  (二)明确了特殊部位的处理方法。在制定管道工程正常敷设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的特殊部位,如桥梁中墩处、中分带设备基础处、中分带开口处、填挖方交接处、上跨铁路桥梁、钢箱梁、隧道洞口处等位置,明确了管道的相应处理方式。

  (三)突出了改(扩)建管道工程中充分利旧、节约资源的设计理念。目前国内改(扩)建工程日益增多,在政府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理念的大背景下,单独设置了“改(扩)建管道设计”章节,根据主体工程双侧加宽、单侧加宽和分离增建等不同方案,提出了相应主线管道布置、原管道续用和人(手)孔利旧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四)制定了管线预留预埋技术要求。桥梁、隧道等构筑物预埋管道是工程中光(电)缆敷设常用的方式,但由于技术要求不明确、施工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施工中常出现堵塞、变形等情况,特别在伸缩缝、管道接头等位置尤为突出,往往需要后期整改。《规范》针对此情况,对桥梁(包括钢箱梁、主塔)、隧道等构筑物内的预埋管道制定了技术要求,重点关注管道环刚度、弯曲、过伸缩缝、接线箱和接地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四、实施的有关建议

  (一)重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配套。《规范》使用过程中应与有关公路工程设计规范配套使用,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和《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等。

  (二)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重点关注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在经充分的试验及实践论证后,鼓励在管道工程中应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采用物联网、芯片植入等手段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测和监控。

  (三)精心组织宣贯培训。《规范》在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设计中将广泛使用,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有效地做好宣贯培训,让技术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合理使用《规范》,为交通基础设施质量的不断提升打下良好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