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31
大
中
小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山西交控集团、山西汽运集团、山西航产集团、临汾机场、运城机场、各交通运输协会、各有关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为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安全应急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决策水平,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应急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厅安委办决定征集安全应急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养护、水上交通、机场安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法律法规等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自愿从事专家工作,认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二)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管理领域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四)作为主要负责人,制定、出版或发表安全应急相关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及重要成果等。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
(六)对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年龄条件。
(七)省、部级专家,凭聘用的印证材料申报专家,可直接认定。
三、推荐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为主方式;退休人员可采取个人或单位推荐申请方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员可登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专家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个人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集中推荐。退休人员直接报省厅。
(三)省厅审定后,公布专家名单,颁发聘用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申报。
2.《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专家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2020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安委办(可邮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ttajc@126.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3号512室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电话:0351-466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