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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交通运输局:筑牢春运防线 降低疫情风险

  时间:2021-02-23        大    中    小      来源: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为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出行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临汾市交通运输局就交通场站疫情防控工作制订优化方案,确保平时能服务、应急能保障。

  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减少人员集中流动 

  根据春运期间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重点区域人员流动性增大的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临汾市交通局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统筹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加强运力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城市客运”的优势,积极开展“定制服务”。通过电子站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95128电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提供公交实时位置信息和换乘查询服务以及网约车乘车信息,减少乘客排队聚集时间,更好满足个性化出行需要。

  减少人员聚集  降低在途风险 

  减少交通运输站场人员聚集。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规定,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要求,特别是对公共部位等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实施频次和效果。强化客运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增加岗位服务人员,有序疏导乘客分散候车(机)和排队登车(机),通过标语、广播、视频等媒介开展防疫常识教育,落实戴口罩、一米线距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要求。督促检查工作人员、驾驶员,特别是出租车驾驶员落实“测温上岗”“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要求,严禁带病工作。

  坚持“人物同防”  强化冷链物流领域防控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强化“人物同防”,切实防止疫情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对进入辖区的快递包裹、交通工具进行严格消杀,未经消杀,货物不卸车,快递包裹不投递。冷链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每日上报,详细记录车辆、司机、装卸货时间、地点、物品、行驶路线等信息,督促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确保冷链货物源头可溯。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不得承运无法提供来源及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司机和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承运进口冷链食品时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每承运一车冷链食品装货前和卸货后要对车厢内外进行消杀,严防零散货运中夹带冷链食品。冷链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优先接种新冠疫苗。全面做好货运车辆、场站、快递包裹消杀及从业人员防护、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切实保障一线人员安全。

  扎实做好消毒液、口罩、体温仪、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供得上,切实保障一线防控人员的物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