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接到上级的转办单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向线索举报人电话了解了具体情况:线索举报人从水利小区到杏园新田村镇银行再到滨河小区,司机途中没有打表,不到三公里的路,收取30元。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晋HD60673出租车司机到执法队做了询问笔录,该司机对举报的信息确认属实。关承认如果打表的话大概也是15元。该行为违反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款贰佰贰拾元整并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乘客,执法人员对司机批评教育,司机态度诚恳, 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并获得投诉者的原谅,下一步,我队将对该车重点查看,一经发现,依法查处。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