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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顺风车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6-16
信件内容 您好,在忻州市境内是否可以开展顺风车服务,频次一周一个来回。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6-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在忻州境内是否可以开展顺风车服务,频次一周一个来回》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第三条第(十)项: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只要符合上述规定,顺风车是合法的。
2024年6月18日16:15分将顺风车的相关规定电话回复给您。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