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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缺陷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各部门推诿责任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06-16
信件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耿庄村道路缺陷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闫书生与闫存生死亡,东山乡人民政府官员和繁峙县交通局官员均直言没有道路管理及维护的责任。死者家属后从东山乡党委书记口中得知耿庄村道路为繁峙县交通局拨款建设并验收后投入使用,经我方多次去现场勘查发现此段道路未按公路工程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道路转弯半径严重低于规范要求,道路横向断裂,纵向偏移,警示标志、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及线形诱导标志等完全丧失,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严重,长期未维护及保养,杂草丛生,视距不足,在建设初期及后期管理上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多年来事故频发无人治理,请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及鉴定机构对事故道路进行深度调查,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各项指标进行鉴定,查明道路建设、施工等责任方重大事故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6-2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核查。
经核查,群众举报的路段为繁峙县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法人、设计单位为繁峙县交通局,施工单位为山西恒源路桥建设公司,监理单位为山西五台山建设监理公司 2009年8月20日交工验收,于同年年底验收为合格路段。
群众反映的发生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于 2021年9月23日14点30分发生,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张虎延雨天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操作不当且超员,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张虎廷已被检察机关批捕,同时张虎廷已与死者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分别赔偿14万元, 并签署刑事谅解书。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