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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路桥公司欠我们的工资不给,该问哪要了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9-12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忻州市长征西街南巷交通局宿舍门房,从2019年5月份到12月份,7个月的工资就没人管了,先后我问路桥公司负责人李金钱所要,可李金钱让我问霍连生问了,霍连生叉让问院里业主要了,业主说是公司是2020年丨月才移交的,前面的工资应当由公司负责了,直到现在也没人管,难道我7个月的辛苦钱就没个要处了?请领导帮忙处理一下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9-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2020年9月12日张德强《交通局路桥公司欠我们工资不给,该问哪要了》一事的答复如下:
第一,原长征街南巷交通局宿舍门卫任娟与写信人张德强系夫妻关系。2018年5月,晋忻路桥公司与任娟签订了《门卫劳务协议书》,协议书终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所以2019年5月劳务关系已经终止。
第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8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7〕229号)文件精神要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文件明确规定: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承担相关费用。
2019年5月16日,晋忻路桥公司主管部门及四家企业负责人开会并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行动方案》,要求坚决执行政府文件精神。5月17日,晋忻路桥公司传达了会议精神,明确单位再不负担宿舍院的一切费用。5月24日,晋忻路桥公司又采取下发通知并张贴于各宿舍院门房,明确通知从6月份开始,希望业主选举代表采取自治或委托物业管理的方式管理,晋忻路桥公司不再负担宿舍区任何费用。
第三,张德强曾电话向晋忻路桥要工资,晋忻路桥答复是6月份之前的工资晋忻路桥负责,6月份之后如果业主雇佣他们,那应该向业主要。晋忻路桥公司已通知6月份开始不再负责。感谢您的关注。